大陸方面對台灣的定位
以政治面來講..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
以經濟面來講..台灣是外資
可是不知這些外資 "教訓" 大餐吃夠了沒
可是還是有人不死心啦~~~~~~~~~~提供 "閃" 的撇步
唉~~希望不是更大的陷阱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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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25%
過去台商被視為外資,在大陸投資享有許多租稅優惠,不過中國大陸於今年3月16日通過並頒佈統一企業所得稅法(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),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,未來將不分內資或外資企業,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25%,並將境內投資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及非居民企業,以區隔其應稅收入來源。
面對中國統一企業所得稅大改革,對大多數將股利匯回的台商來說,未來稅負將會增加,建議台商宜提早稅務規劃以降低新制衝擊。
過去台商企業普遍利用第三地紙上控股公司轉投資大陸,規避大陸稅賦,現新法特別針對無實質營運的紙上公司制訂反制法令,多數台商現行稅務規劃及投資架構將失去其效益,更可能因此而因小失大。
股利稅率變為20%
雖然這次中國稅是全方面進行,但是其中對台商影響最大的部分,就是台商匯出的股利所得,從現行的0稅率,改為20%,因此師建議能匯回的趕緊匯回,能花的則趕快花掉。
台商宜提早在2007年以前將股利匯回,由於新制明年元旦才實施,因此2007年以前累積的股利,是否仍享有0%稅率優待,2008年以後的股利才開始適用20%,目前尚未清晰,因此沈碧琴仍建議,企業最好在2007年底以前,將全部的股利都匯回。
若近期仍有投資計劃者,尚可利用「再投資退稅」政策減少中國境內稅賦,但建議,一定要在今年底以前,拿到中國大陸審批機構再投資同意的批准,才能確保可以退稅。不過從現在到年底,也只剩下兩個多月,時間上可能來不及,不過「可以爭取」,要盡量試試看。
控股公司這樣因應
以往台商透過所謂免稅天堂設立控股公司,2008年起股利匯回都得適用20%稅率,未來建議控股公司移轉到與中國有租稅協定的國家,如此才可適用低所得稅,也可以降低台灣母公司要股利匯回要立即繳稅的問題。目前全球總計有81國,不過亞洲地區以香港(5%)、新加坡(7%)、越南等距離較近,其中香港因為地利之便,應該是未來台商最主要的選擇。以香港和新加坡相比,在新加坡設立控股公司,董事至少一人必須有新加坡人,而香港對控股公司的要求比較鬆散,台商的維持費比便宜。
趕緊進行稅制體檢
至於所得稅從改為25%的部分,對於許多大部分外移到中國大陸的傳統產業台商來說,未來無法再享有兩免三減半或是區域優惠15%的稅率,衝擊也很大。台商宜重新定為自己的角色扮演,並進行稅制體檢。
在追求租稅目標最低的前提之下,台商跨國企業大集團,宜將所得做適當安排,尤其是與中國企業有上下游往來的公司,要提早透過移轉定價的安排,避免所得被多國重複課稅。
資料來源:聯合晚報、工商時報及經濟日報。
- Oct 31 Wed 2007 20:50
大陸新稅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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